小考吧
关注: 117 贴子: 1,245

  • 目录:
  • 个人贴吧
  • 0
    家人们,就是刚期中考完,考了350.5,平均每科约87.5分。 就是想问一下大家期中考考了多少分啊?(六年级)#六年级##小考##总分#
    瑶小姐a 5-14
  • 3
    小考成绩出来了,你们考的怎么yang 我 语文90.0 数学96.0 英语89.0 总分275
  • 0
    我小考前一天感冒,脑子混混沌沌,明天考试肯定很差,这可是人生第一次重要考试啊! 谁有我惨?! 还有谁比我更惨!!!
  • 1
    还有9天就要小考了,我们班大多数科品一面没背(一共有30面),虽然进实验班不看科品,但总也得及格吧。就剩八天时间来,怎么补救。急!
  • 0
    小学升个破初中,居然要收费四百多,我93的,以前记得升初中也就百八十块,现在都这么明目张胆的收费了。
  • 0
    https://www.yearbookchina.com/
    cjt774391329 12-28
  • 0
    古训《尚书·大禹谟》中有记载:“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十六个字便是儒学乃至中国文化传统中著名的“十六字心传”。 一个志在有大成就的人,他必须如歌德所说,知道限制自己。反之,什么事都想做的人,其实什么事都做不成,而终归于失败。 专家大家并不是外在资源丰富堆积出来的,而是把自己心收归一处,十年八年,专攻一处,练出来的。我们看到好多人是因为条件不好而成就的,相反条件太好却成就不了。所
  • 12
    初中资料,有课本有辅导资料,虽然用过,但都挺爱惜的要的来哈。觉得扔了可惜。
  • 12
    暑假飞跃!
    Hiby34567 7-8
  • 3
    hi,天津的我表示已经出成绩,不知道大家出没出呢~
  • 0
    看到吧亲们都考完了,我明天考
  • 13
    我来看看你们的小考是不是这样过的 反正我是
    掐萌 6-20
  • 10
    考试压力很大,整天在题海中乘风破浪,做了一份又一份。永无止境的餐桌战争,永无止境的攀比,为了父母的面子,比了一个又一个。心好累
  • 0
    1.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实施行政处罚最主要的主体。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在所有的情形下均可实施行政处罚,而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综合执法”是一个重点问题,需要重点予以把握。为了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是“综合执法”并非没有条件
    小考虫 12-30
  • 0
    行政处罚的种类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类:   1.警告。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情节较轻的行为人予以谴责与告诫的处罚方式,也是所有行政处罚种类中最为轻微的一种处罚方式。   2.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处罚方式。罚款这一处罚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多种违法行为的制裁与惩戒。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指
    小考虫 12-30
  • 0
    域外文书送达【考查频率☆☆(2013/一/39;2007/一/80;2005/一/96)】   域外文书送达是指一国法院通过法定方式将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送达给在国外的当事人及其他有关诉讼参与人的行为。这里讲的文书主要包括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起诉书副本、答辩状、传票、通知书等。   1.我国法院司法文书的域外送达。   (1)域外文书送达的途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
    小考虫 12-30
  • 0
    诉讼时效的延长及相关问题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通》第138条)“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民通意见》第171条)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是自动放弃时效利益。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债务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视为放弃时效利益,不得拒绝履行债务。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小考虫 12-29
  • 0
    司法豁免   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2007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民事诉讼法》第261条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凡以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决定受理之前,
    小考虫 12-28
  • 0
    资本维持原则。 也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资本维持原则的立法目的在于防止资本的实质减少,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为了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不当要求,保证公司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我国《公司法》关于资本维持原则的具体体现有:   (1)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35条)。   (2)股份公司不得折价发行股份(第127条)。   (3)有限责任公司的初始股东、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对实物
    小考虫 12-28
  • 0
    法的作用局限性   从“法律是人们行为的标准”,可知:   1.法律应该在行为之前存在,今天的法只能用来要求人们明天的行为,而不能用来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故法不溯及既往(前在的)。   2.法律不能模糊不清,否则人们会无所适从,所以法律应该是(确定的)。   3.前在的、确定标准,导致了行为的后果是(可预测的)。   4.法律不能朝令夕改,变动不居,否则人们会无所适从,故法律应该是(稳定的)。   5.法律不能互
    小考虫 12-23
  • 0
    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1)指引作用的对象:自己的行为。 (2)指引作用的形式: ①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   ②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   (3)立法中指引的方式:   ①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
    小考虫 12-23
  • 0
    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1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 (1)法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依据《著作权法》第16条的规定,职务作品若具备下列要件则由单位享有著作权,此时作者对该作品仅享有署名权,当然还有要求单位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权利;① 须是职务作品;② 须主要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创作;③ 须由该单位承担责任;④ 须是图纸作品或者计算机软件,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
    小考虫 12-23
  • 0
    关于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1合作作品的认定。合作作者必须对作品进行智力投入参加作品的创作,而仅仅为作品的创作提供辅助性的工作或者提供资金等支持的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仅仅为创作作品提供一定修改建议的也不能认定为合作作者。 2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所有的合作作者都对该合作作品享有著作权,任何作者不得排除其他作者的著作权。 3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行使。 (1)对可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
    小考虫 12-21
  • 0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损毁的(《民通》第136条)。   5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拍卖法》第61条第3款)。   6因内河、沿海运输产生的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
    小考虫 12-21
  • 0
    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   1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应当受理,若被告抗辩,则原告的胜诉权消灭。   例:(2013/三/5)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
    小考虫 12-21
  • 0
    以对等为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   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这表明,依照我国法律,外国当事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和我国当事人有同等的起诉和应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享有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各项权利。同时,他们也必须像我国当事人一样承担诉讼义务。   但是,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是有
    小考虫 12-18
  • 0
    行政处罚的一般规则   所谓行政处罚的一般规则,是指无论行政处罚最终适用简易程序还是一般程序,都需要加以遵守的普遍规则。   1.查明事实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具体而言,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
  • 0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1.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实施行政处罚最主要的主体。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在所有的情形下均可实施行政处罚,而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综合执法”是一个重点问题,需要重点予以把握。为了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是
    小考虫 12-17
  • 0
    公司资本、资产及净资产的关系   公司资本也称为股本,是由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资产是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就概念范围而言,资产大于资本,资本只是资产的一部分。资本与资产的对应关系会因公司经营状况而有很大差别。公司法人的独立财产责任,实际是以公司实有的全部财产即公司的资产对其债务负责的,公司资产才是公司对外承担财产责任的实际担保。因此,资产信用比资本信用在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中
    小考虫 12-15
  • 0
    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考查频率☆☆(2013/一/38;2010/一/39)】   (一)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   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为《纽约公约》)是目前国际上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最主要的公约。我国于1986年加入了该公约,加入时对《纽约公约》作了以下两项保留:(1)互惠保留,指我国只承认和执行在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2)商事保留,指我国只承认和执行
    小考虫 12-11
  • 0
    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   1.认定机构   关于受理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机构,我国《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2.法律适用。   对于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律适用法》第18条
    小考虫 12-11
  • 0
    行政处罚的种类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类:   1.警告。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情节较轻的行为人予以谴责与告诫的处罚方式,也是所有行政处罚种类中最为轻微的一种处罚方式。   2.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处罚方式。罚款这一处罚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多种违法行为的制裁与惩戒。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指
    小考虫 12-11
  • 0
    行政处罚的概念   所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施加的行政法上的法律制裁。   关于行政处罚的含义,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在没有法律法规特别规定或者不存在委托处罚的情形下,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所采取的制裁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针对外部行政相对人的制裁措施,
    小考虫 12-10
  • 0
    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就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是权利消灭的一种法定原因。在我国,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   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请求权有:   (1)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均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合同履行请求权、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均受诉讼时效的限
    小考虫 12-4
  • 0
    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   C.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   D.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
    小考虫 12-2
  • 0
    举证期限的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99条的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1)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即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2)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即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
    小考虫 12-2
  • 0
    证明标准 (一)证明标准的基本内容 此次《民诉解释》增加了关于证明标准的具体规定。该解释第108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
    小考虫 12-2

  • 发贴红色标题
  • 显示红名
  • 签到六倍经验

赠送补签卡1张,获得[经验书购买权]

扫二维码下载贴吧客户端

下载贴吧APP
看高清直播、视频!

本吧信息 查看详情>>

会员: 花丸同学

目录: 个人贴吧

友情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