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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5111. 偷窥隐私 潘依娜(实习律师)在杭千懿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偷翻同事电脑查看私人文件,并将看到的隐私内容在内部传播、取笑他人。 2. 拒不承认与包庇 被同事发现后,潘依娜否认偷窥行为。在律所主任的袒护下,她未接受任何正式调查或处罚。3. 联合排挤同事 潘依娜与孙有超律师、宋文静实习律师串通,通过职场手段逼迫涉事同事离职。 4. 网络造谣升级 随后,她在小红书发布虚假信息,捏造"同事搜身""同事有被害妄想症"等不03010男执业律师孙有超背后议论人,在主任面前背刺其他同事,嚼舌根。女实习律师潘依娜和宋文静素质极差。三人小团体针对同事,偷翻同事电脑,偷翻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看到同事的电脑隐私之后到处传播,看不起人说只认识这些小所的人,看不起同事用的手机,电脑等一系列产品,被同事听到后死不承认!主任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包庇,并在该名同事离职时进行威胁!108245224220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