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大家好!我现在就敬请江西省高安市的全市朋友来仔细好好监督一下,看看高安市电视台播放的这个关于胜利路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新闻,请大家看看这电视台主播播放的言词,这符合征收工作中的实际行为吗?这高安市电视台所播放的征收工作人员的行为言词符合实际吗?其实这分明就是高安市人民政府在往他们自己的脸上贴金的言过其词。实际上根据高安市人民政府委托授权负责筠阳街办第五组的筠阳街办司法所长:柒永斌,所指挥带领的征收工作人员在执行征收房屋签约过程中,明明就存在违反了《宪法》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九条,还有《宪法》修正案 第二十二条“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民法通则》第四条《合同法》第三、四、五条以及第七十五条,还有《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等等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都是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法律,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等等之规定的规范与原则,征收指挥部都没有按照遵循,授权人:柒永斌,所指挥征收房屋的工作人员所做出的种种征收行为,明显存在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的规定,此次征收工作人员·的征收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征收人的私有财产和合法权益。并且这次高安市政府的征收用途目的,体现出并非是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明明就是属于商业性利益的目的。并且这其中必定存在有巨大的猫腻。根据高安市政府派遣的征收工作人员使出的征收行为,很显然存在非法强征的性质行为。如果高安市政府真的是代表国家来征收我们农民的集体土地,那市政府绝对会拿一套法律程序来征收的,那《两公告一登记》是绝对少不了的。所以高安市政府派遣的征收工作人员使出的这些违法手段行为,来逼迫被征收人与他们签订空白协议,这显然是严重违法!我们作为公民是没有义务来配合市政府签订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空白协议,更没有必要来损害自己的私有财产,来支持腐败分子违法强征我们的房屋和土地。所以我们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就敬请大家耐心观看!看看在高安新闻中所播放出的征收言词是否与征收指挥部做出的真实征收行为能有播音员所说的这么阳光、透明吗?谢谢大家!